(2019年4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S246太湖至望江公路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跨年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与国、县道和人大“一号”议案项目的衔接。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在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