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表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之一,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1142”工作安排,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取得明显成效。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推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要求,通过推荐、初审、代表评议、审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决定:对县交运局等6个先进单位和甘春华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深刻认识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主体地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作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办理程序上更加规范,办理实效上更加突出。希望各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责任、关注民生,提升办理质量,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太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6个)

     县县水利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10名按姓名笔画排序
     
    甘春华
县教育局项目办负责工作

    叶祥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计生协会秘书长

    许传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阮德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股股长

    李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督查室主任

    周学平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胡方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工作

    鲁水华县委组织部农组办副主任

    鲁平艳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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