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太人常办[2008]48号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8月28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200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命。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烟草局、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邀请县人大代表王伦权、朋立言列席会议;请徐桥镇、大石乡、刘畈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于8月27日下午到县人大办公室报到。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0份,并附拷贝或发送至县人大电子邮箱:thh8834@vip.163.com,于8月20日前送交县人大办公室。
    请县信息社、电视台、人大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     
 
抄送: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县医院、种植业管理局、太湖中学、中腾实业有限公司,县政府法制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烟草局、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县电视台、信息社,徐桥镇、大石乡、刘畈乡人大,县人大代表王伦权、朋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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