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第51次主任会议。副主任潘启明、王彬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给天津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精神和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以及9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代表联络办主要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了专题辅导。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将“六尺巷工作法”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引导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推动“六尺巷工作法”融入基层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要深刻把握修法内涵,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履职实效。会议强调,要筑牢政治忠诚,把准履职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贯穿代表工作全过程,强化代表政治意识,切实把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履职行动,确保代表履职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化“两个联系”,践行为民宗旨。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等工作,升级代表“线上+线下”履职阵地,不断完善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机制。要强化服务保障,提升履职效能。坚持以“代表活动质效提升”主题年为抓手,建强用好代表履职阵地,扎实开展专题活动,提升活动质效。落实好建议办理领办督办机制,完善全流程制度,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狠抓制度执行,确保落地见效。深入开展《代表法》学习,做好法律宣传解读,明确权利边界与责任清单,确保代表“知法、懂法、用法”。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激励代表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落实中的问题,真正让法律规定转化为推动我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还审定了政府债务情况调研方案(草案),讨论通过了本月常委会日程、议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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