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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根据张超宜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超宜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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