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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民情信息报送办法

发布时间:2026-09-17 19:14 来源:安徽省太湖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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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畅通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及时将基层民情信息精准报送党委,现结合我县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党管全局、人大主导、代表参与、全域收集、精准研判定期报送原则,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重点围绕我县“十规划目标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民生热点问题,向县委报送真实、鲜活、管用的民情信息,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 民情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收集:

(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个人、联名及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关注民意提建议、人大代表在行动”“千名代表走基层、问政问需惠民生”活动以及代表联络站等活动中,代表下沉一线联系选民、走访调研、驻站接待收集的意见建议。

(三)通过人大代表“履职二维码”线上扫码征集和群众来信来访收集的群众诉求、民生难题及建议。

(四)通过人大常委会及各工委、办组织专项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对策建议。

第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做好民情信息的收集、研判、编辑、报送等具体工作,经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审核把关后方可报送。

第五条 民情信息实行月度收集、定期编报,每2个月梳理汇总后报送;突发性、群体性、紧急性事项,即时收集、随编随报。

第六条 报送民情信息以《党委信息·民生摘报》(太湖周报)为主要载体,呈报县委领导同志阅示。

第七条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及时跟踪了解报送信息采用情况以及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情况,对批示交办的民情信息进行跟踪督办,形成“收集—报送—批示—办理—反馈”闭环。

第八条 民情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原汁原味反映群众呼声和基层实情,不夸大、不隐瞒。对报送内容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规范行文格式,确保内容合规严谨。健全台账管理,对信息报送、批示、办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全程可溯。

第九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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