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如下: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深刻内涵,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着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太湖样板”。
重点评议对象接受评议
为促进所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强化任后监督,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评议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采取听取述职报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测评对象履职情况,并组织人大代表、部分选民分别通过 10个市级、16个县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对任职一年以上的县政府副县长、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副院长和审委会专职委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集中进行评议,两年共从中选取24人进行重点评议。
重点评议对象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口头述职,其他评议对象书面述职。所有评议对象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进行测评,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现场通报测评结果。评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结果、测评结果汇总,书面报告县委,并通报给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促进评议对象更好地履职。
县人大常委会在评议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2024年、2025年,组织人大代表、选民代表走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参加评议1660人次。“进点”代表、寺前镇人大主席何平认为,安排重点评议对象“进点”,是把评议权交给代表、交给群众,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创新之举,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国家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面对面”述职,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顺民意。
2024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鲁水华深有感触地说:“走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述职,是一场全新又具有启发意义的体验,收获的不仅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理解,更是对自身工作理念和方式的重新审视。群众成为评议的参与者,政府工作被放在阳光下检验,在与群众零距离对话中,我们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都与民众的诉求息息相关。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如同打开了一扇民主对话的大门,使我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应该更接地气,更紧密贴合民众的需求,真正为人民服务,在人民的监督下不断改进和提升。”
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太湖县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制度》,对征集和初选、审议和票决、实施和监督建章立制。2024年在大石乡试点先行,2025年在县乡两级全面实施。
今年1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按照不超过30%的差额比例,参加会议的县人大代表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的方式,对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确定 2025 年度民生实事项目5个。截至4月10日,全县15个乡镇通过人大代表票决,共确定2025年度乡镇民生实事项目80个。
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听取审议报告等方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确保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由此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年初看启动、年中看进度、年底看成效”的闭环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年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太蕲高速刘畈出口建设项目为本年度太湖县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3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县政府及其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深入该项目施工现场,察看、了解项目概况、建设进度、存在困难,研究对策,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进度、形成合力。
在督查中,刘畈乡九田村祠堂组村民胡菲高兴地说:“刘畈出口建设项目是今年县人大代表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展示了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的责任担当,这事儿办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从规划设计到开工建设,一路绿灯。现在,看到建设工地热火朝天的样子,心里真是舒坦!”
调解纠纷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调解矛盾纠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选年度人大代表“十佳”调解案例,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增强了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徽省重点工程太蕲高速建设需征用城西乡幸福村上屋组集体土地260余亩,因历史原因,上屋组集体山场与李某某等村民自家山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山界未明确划定。李某某反映,红线内被征收的士地补偿款未全部发放到户。县人大代表余瑕金和乡人大代表甘伟、周俊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介入,先后7次组织李某某与村“两委”、太蕲高速城西指挥所等相关人员沟通协商,最终达成满意协商效果:土地补偿款按当初测量到户面积70%发放,剩余30%面积由村民组商议发放。
在70%面积的土地补偿款发放后,2024年10月26日,余瑕金等3名人大代表召集李某某等村民与村组干部商议剩余30%面积土地分配事宜,经过长达4小时“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太蕲高速建设红线内被征收的土地,集体部分与村民个人部分界线存争议部分,按照原测绘的面积进行补偿。李某某获得土地补偿款 9893.31元,于 2024年11月13日发放到其银行账户。李某某及相关村民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不止这一例。2025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评选了2024年度人大代表“十佳”调解案例。除了余暇金等人大代表调解土地补偿款事例外,还有江塘乡人大代表汪文达调解朱氏兄弟赡养母亲家庭纠纷等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调处有一定难度,且调解协议合理合法的成功案例,彰显了人大代表全心为民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