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 认真研究并对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场地、健全组织机构,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工作水平。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热情,全力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完善宣传网络,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深入宣传《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太湖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全民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条例》。积极引导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影响、有特色、群众参与面广的健身活动,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将全民健身活动与节日庆祝活动结合、与推介太湖结合、与承办重大赛事结合、与提升生活质量结合、与美好乡村建设结合,将“健身、健康、快乐、和谐”的生活方式渗透到普通群众的生活之中,让群众真正体会到体育带来的愉悦。近期,先后指导花亭湖冬泳协会于525日举办2014“花亭湖杯”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大石乡田祥嘴村于623日举办第十届龙舟赛,均取得较大反响。

    二是积极服务各类人群宣传《条例》。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妇女体育、残疾人体育及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指导。积极筹备参加2014年安庆市职工运动会,县公安、财政、地税、水利、教育等部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省、市系统内体育比赛;积极组队参加市老年人健康体育展示活动、市妇女运动会和“三八”节巾帼体育健身展示活动;筹备参加安徽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和安徽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带动我县残疾人和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指导,不断改善各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加强体育课教学管理,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是注重发挥媒体作用宣传《条例》。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县内媒体向群众宣传《条例》和《太湖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加强媒体监督,有效提高了群众体育维权意识。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外宣工作,及时将我县贯彻落实《条例》的新举措和组织开展的重大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报道出去,起到良好效果。

    二、推进设施建设、健全运管机制,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对照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支持力度,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县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市场运营模式,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共投入经费55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13个,全民健身广场5个,全民健身苑76个,晨晚练点80个和社区体育俱乐部2个。发放乡、村群众体育活动经费,预计年内将组织各类乡、村群众体育活动千余场次。

    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积极组织调研,认真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36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作为专项支出列入本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的规定。同时,不断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各类社会组织支持、赞助全民健身工作。

    二是全力扶持体育产业。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体育产业经营企业40多家,共有电脑型体育彩票销售网点47个,体育彩票销售工作一直名列前茅,已经连续六年获省体育局表彰。县体育部门对罗河谷漂流和图书馆游泳池从事的经营性体育活动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我县体育经济健康发展。鼓励企业、个人以冠名、冠杯等形式,资助体育设施建设和开展体育活动,做到“体育搭台、企业唱戏”,既解决了部分体育事业发展经费,又提升了我县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探索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继续强势推进县体育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即将完工,确保能顺利承办第十三届省运会比赛项目;二期工程已于5月29日完成施工及监理招标,工程施工由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工程监理由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开工建设。县体育主管部门正积极调研,依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原则,参照省、市优质、高效运营体育场馆、设备的经验、做法,探索县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市场运营模式,促进我县公共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规划场地、助力城乡建设,营造高品味的人居环境

    对照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庆市城市住宅小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精神,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规划、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及村庄整治试点工作相结合,着力营造高品味的社区和乡村人居环境。一是继续实施“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安徽省511城市体育行动计划”。将体育设施建设按照“一苑多点”、“一室一场”、“一场两台”的要求,纳入城市住宅小区和美好乡村建设的设计规划,与工程同步验收。体育设施建好后交由社区(物业)、村委会管理,做到建中管、管中建,保持运行状态良好,确保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体育事业发展的“红利”。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设体育俱乐部、健身路径及健身房。对建设健身路径的单位,根据建设路径的数量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三是进一步推进学校、机关、企业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使我县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稳步提高。

    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服务网络,扎实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大力发展体育社会团体,指导县体育总会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各专项体育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和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以解决社区和乡村全民健身工作机构和人员不明确、工作责任难落实的问题,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机构。目前,全县80%乡镇和60%的行政村建有体育组织。县体育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的业务指导,实现全民健身组织的全覆盖,同时指导现有各类体育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积极发展体育社团。目前,全县共有法人体育社团25个,其中,体育总会1个,单项体育协会11个,民营体育组织1个,青少年俱乐部1个,单项体育俱乐部11个,共发展会员近万人。县体育主管部门将督促县体育总会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各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工作,力争实现每年新组建体育协会2个,发展各体育协会会员2000人的工作目标,使全民健身活动有平台、有组织。三是积极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目前,全县有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452人,其中一级指导员26人,二级指导员60人,三级指导员366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的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业务培训,使社会体育指导员成为带动群众科学合理健身、提高健身质量、宣传健身理念的骨干力量,带动我县全民健身工作迈上新台阶。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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