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相关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我县低保工作水平,着力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针对前期宣传途径单一、宣传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我们制定完善了低保宣传方案,以低保工作政策规定、申报条件及程序、补助标准、动态管理等为重点,通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手册、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大力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勤劳致富、艰苦奋斗等公民道德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今年5月份以来,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了专题宣传;城乡户外悬挂横幅35条;大力开展街头宣传,摆放展板6块,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面向乡、村、组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万余份。

    二、完善机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过程管控。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制定出台了《太湖县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太湖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申批办法》、《太湖县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和长期公示等制度,严把过程管控,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保障对象公平、公正。二是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根据省统一部署,明年我省将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今后城乡居民申请社会救助,将核查其财产情况。目前,我县正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完善民政、人社、卫生、教育、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杜绝“指标化”、“应保未保”现象。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为整合全县救助资源,防止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实现全县救助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去年年底以来,我县即着手开展了城区困难群众集中临时救助调研工作,拟有机整合民政、人社、公安、卫生、教育、扶贫、住建、工青妇、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单位救助资源,按照“五统一”工作原则,达到“全面覆盖、有求必应、有办必果、快速施救”的救助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有关社会救助工作部署,结合前期调研,做好我县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在城区试点为特殊困难人群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救助服务。同时尽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制度,依托乡镇设立统一受理救助申请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建立“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和急难求助“首问负责制”、“转介”工作制度,为“救急难”工作提供支撑平台。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低保工作健康开展。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关联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每年县政府都会组织民政、纪检、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开展两次以上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近两年大力检查和整改,“人情保”、“关系保”、“拆(并)户保”等现象明显好转。今年6月份,县政府组织县民政等部门开展了一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以“四个不漏”、“五个不放过”(即“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走访人不到户不放过、不见本人不放过、困难人员情况不搞清楚不放过、发现问题不就地解决或解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集中供养的不送至供养机构不放过”)为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及时整改,确保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下半年,还将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低保工作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进行严厉查处,并严格追责到位。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定期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乡镇入户调查率达100%、县民政局入户调查率达30%,从根本上、长远上防止和减少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发生;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四、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低保工作实效。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将不断加大对低保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低保工作实效。在工作队伍方面,进一步配强乡镇民政所力量,并结合村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工作队伍,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办事水平。同时,我们将根据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缓解编制不足、服务力量薄弱等问题。在资金保障方面,县政府将按照要求配套低保资金,并视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有钱办事、有人办事,真正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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