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七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全县农机工作得到深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农机化工作的强大合力

    当前,农业机械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繁荣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县农机化事业发展已步入关键时期。为大幅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又好又快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助推农业现代化进程,县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农机工作发展的高位推动力度,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增加全县推进农机化工作的合力。一是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涉农部门及财政、国土、交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农机安全生产等农机化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每年组织召开全县农机化工作会议,对农机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和部署,细化发展目标及工作任务到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并签订责任状。三是适当提高农机化工作在现代农业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评比、表彰及农机化项目安排挂钩,促进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

    二、强化宣传推广,营造推进农机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县政府将强化宣传摆在推进农机化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农机化方面法律政策及知识宣传。一是县政府将农机化宣传作为现代农业发展宣传和推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机化促进法》的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同时,由县农机主管部门牵头,通过举办农机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或培训班等形式,积极组织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农机化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对抓好农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他们执行政策、推进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后还将采取聘请专家上课,分析农机化发展形势,解读农机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授农机化技术知识,加快提升宣传、培训和教育效果。二是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教育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将农机安全培训班参训范围扩大到全县农机驾驶员,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组织所有的农机操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培训班制度建设,确保培训时间、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培训效果。加大向上争取农机化培训项目,以农机驾驶操作维修、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秸秆还田利用等技术培训为重点,采取课堂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在全县范围迅速普及农机化技术知识。三是进一步发掘农机化信息网和“农机通”网络技术平台潜力。积极做好农机化政策、技术知识、作业服务等信息发布,推动农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宣传工作的覆盖率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都关注和参与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建设管理,加快改善农机作业条件

继续加强农田作业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项目有关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机化工作推进的协调和配套,进一步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一是加大农机管理部门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中的参与力度,特别是提高农机部门对涉农项目的田间农机作业道路规划、实施和验收工作相关意见在工作决策中的权重。进一步强化县农机部门按照农机作业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农机作业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的职责。二是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投入,改造升级农机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探索综合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棚建设用地问题,积极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大培养、引进管理和专业人才,通过农村资金互助、担保贷款等方式,多渠道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通过以政策引导,鼓励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土地承包经营者进行社会化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强田间农机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升级和管理维护工作。三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相对集中,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形成规模化种植基地、标准化示范区,积极推进农机农艺相结合,为农机规模化作业创造有利条件。在小池、新仓、大石、徐桥、江塘、城西等粮食主产区,进一步扩大现有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规模,积极推广水稻优良品种,运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不断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

    四、坚持抓主抓重,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一是继续实行农机补贴资金相对集中政策。积极争取农机补贴资金,优先支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在政策范围内,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补贴农机具种类,提高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补贴台数;对水稻工厂化育秧、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继续实行大户补贴政策。二是逐步建立完善发展农机化服务组织的激励机制。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对象。对服务功能较强,作用突出的农机服务组织给予奖励扶持,充分利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的方式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机化服务组织发展的目标。三是加强对合作社管理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农机化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农机合作社为依托,建立农机化教育实训基地;加大组织合作社管理和技术人员外出参观和交流学习,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才能,加快培养一批新型的农机合作社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四是进一步规范农机合作社管理。严格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帮助各农机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经常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指导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其运转,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我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农机管理服务水平

    县政府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做好基层农机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农机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要求,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投入的同时,随着县级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全县农机化工作的投入,以晋熙、小池等重点产粮区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乡镇为重点,加大农机站的建设、修缮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逐步完善乡镇农机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基层农机职工办公生活条件。二是加大对乡镇农业四站人员等问题调研,积极探索解决乡镇站人员有关问题的办法,建立健全了一套“出得去,进得来”的农机人才流动机制。三是逐步增加农机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保障基层农机站基本工作经费。不断加强基层农机组织建设,打造出一支专业能力强的基层农机推广人才队伍,提升农机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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