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第十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逐项抓好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比照成立相应组织,强化一把手责任。坚持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作为工作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建立落实县政府党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初任法治培训、定期法律知识考试以及政府领导和组阁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前法治考试等系列制度规定,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新任科干依法行政培训班、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档案法、森林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目前我县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82家,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推进各行业、各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大力宣传,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注重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和主导权,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县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推进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县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抓长远,精心谋划“七五”普法工作。把准国家及省市新一轮普法政策方向,深入分析我县“六五”普法中的成功经验与不足、普法着力点与关键点,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经多次征求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县级层面会议反复讨论后,以县两办名义下发实施。目前,正在紧密筹备“七五”普法动员大会。二是抓平台,推进形成法治宣传热潮。一方面,发挥传统阵地作用。在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12•4”宪法日等特定时段,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栏、报刊、电视、广播、标语等传统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组建老年腰鼓队,编写法治宣传剧本,在公共场所演出。今年法制宣传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作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讲话。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在社会服务机构大厅、相关单位政务服务窗口增设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政府论坛设立“法治长廊”栏目,开通了太湖普法网、法治太湖新浪、腾讯微博,在《新闻周刊》开辟了“谁执法谁普法”法治专栏。各部门也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亮点纷呈的法治教育宣传。如:县法院通过新浪微博直播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县司法局与杭州湛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先后在天华镇黄苗村和江塘乡大塘村开通了“互联网+法治宣传”村级户端,成效初显;县司法局成功入驻“今日头条”和“一点资讯”客户端,扩大了普法宣传渠道,提高了我县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三是抓重点,切实保障法治宣传实效。加强青少年学法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法治教育,并突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广大职工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法治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加强农民群体法治教育,大力宣传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治理活动。

    三、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各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县政府各部门在自身职能范围内推进确有困难的,及时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会议研究解决,或依规提请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在重难点工作推进上,县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全方位覆盖的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部门法律法规效力最大化。在食品卫生安全、花亭湖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方面,市场监管局、花管处、公安局等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农委、水产局、交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推进相关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涉及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安排等问题,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适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或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今年,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集体决策事项会前会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太政办发〔2016〕11号),推进依法依规有序决策会商,提升了县政府集体决策效率,加快了效能政府建设。

四、强化保障,切实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督查考核。自2009年起,县委、县政府就率先在全市将法治宣传教育建设列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并每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考核目标、内容、分值安排等。同时坚持以督查促提高,以考核促创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县委对接,适时增加依法治县考核权重。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工作有效进行。三是强化软硬件支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其办公条件。今年建成了县法院审判法庭,完善了13个基层司法所建设,启动实施“两所一中队”、徐桥警务中心建设。在保持全县编制总数内,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逐步解决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和“案多人少”问题。同时,通过召开培训会、案情座谈会、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村(居)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一线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针对公证机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过积极争取、沟通协调,拟明确公证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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