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提出了五点审议意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全县农田水利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水利工程建、养、管、护各项工作,加强水政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工作水平。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县政府始终将水利摆在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的重要战略位置来抓,高度重视兴水利、除水害各项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水利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2012年7月17日,县长程志翔在县政府大会堂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紧紧抓住国家扩大水利建设投入的政策机遇,将努力争取上级水利政策、资金、项目投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时调整、充实相关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大抓农田水利、抓好农田水利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国家水利建设投资宏观导向及重点,县政府紧紧抓住“十二五”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时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结合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实际需求,谋划了一批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加快包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内的四大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力争5到10年内根本扭转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局面,基本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综合保障体系。目前,全县已编制储备包括东堰口水库在内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各类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达146亿元。
        二是构建农田水利工程支撑体系。为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支撑体系,我县将2012年作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年,明确以实施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项目为主抓手,以塘坝扩挖、泵站更新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为工程建设为重点,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3亿元以上的工作目标。在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县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水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责成相关涉水部门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和资金管理,按照质量一流、效用明显、资金使用规范的要求,深入抓好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农田水利样品工程、精品工程。
        三是切实发挥水工程综合效益。在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县政府加快水利工程管护力度,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明晰工程产权,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采用集中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管理等多种方式,创新工程管理体制。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强水政执法等各项工作,积极做好《水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用水的法制意识,切实保护各种水利基础设施,制止围湖造田、建库中库、库中塘的各种行为。县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明确责任,使之承担起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指导与管护的责任。同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的水利工程保护措施,由水利、公安等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偷盗水利设备、器材等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好、管理好水利基础设施,确保全县水利设施防洪抗旱功能正常发挥。
       三、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从2012年起,四年内县政府每年整合安排水利专项资金1800万元(县财政安排600万元,土地、砂石政府收入中各安排600万元),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严格规范水利专项资金用途,年度资金使用安排由县政府审定。县级水利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由县财政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足额配套。同时,县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加强对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支持及资金配套。加大水利项目及资金投入的统筹力度,县水利、发改、财政、扶贫、移民等部门加强信息双向沟通和工作协调,积极衔接好水利基础设施的项目及资金安排,全面掌握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总体情况,避免水利项目建设中多部门重复安排资金的现象。在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的同时,吸引民间投资,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水利建设资金。
       二是完善水费收缴制度。鉴于新形势下灌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形势和水费收缴的新要求,县政府决定每年向花凉亭灌区管理局缴付的82万元灌区水费,从水利专项资金1800万元中支付。农村水费由各有关乡镇政府继续组织征收,留存本地并专项用于当地水利工程建设。灌区渠道管理所固定补助、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从水利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是完善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强水利服务体系和水利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水利服务能力意见,县政府决定在15个乡镇全部设置水利站,进一步完善基层农田水利服务和管理体系。同时,要求县水利主管部门加强整合水利人力资源,切实做到人岗一致,积极解决水利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全面提升水利服务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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