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生,副主任施爱枝、张超宜、潘启明、王彬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桂鹏、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及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太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22年修改)》;审议通过《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