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研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的反馈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2015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到,2013年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遵照国家、省、市创建标准,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实现我县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文化实力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仍有部分干群不知晓、不熟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二是城乡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全面、不深刻,参与的热情还不高,推进建设“一头冷、一头热”现象依然存在。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与国家、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标准仍有差距

县图书馆现有设施仍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实际需要,与国家一级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县文化馆馆舍面积达不到国家三级馆的刚性标准。县文化艺术中心虽已列入安徽省2014年“861”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和2015年度县级重点工程前期项目,但项目资金和选址仍未落实,进展缓慢。县城区没有设备完整、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演出剧场,与“黄梅戏之乡”的称号极不相符。乡(镇)、村文化公园、文化舞台、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或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

县政府虽然出台了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但公共文化有关经费未按政策落实到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积极性不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严重依赖财政项目资金投入,投入渠道单一。

四、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中专业、年龄、职称等结构失衡问题较为严重

一是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后继乏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年龄老化;二是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因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管理人员和专业实用人才流通受阻;三是县黄梅戏剧团转企改制后,一大批老演职人员逐年退休,新职员又难以引进,面临生存危机。

以上反馈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1012

 

 

发:县政府办公室

抄:县委、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经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文广新局、住建局、科技局、体育局、旅游局、科协、残联、广播电视台、编办、通讯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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