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研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1142”工作安排,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做好“六稳”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太湖贡献人大力量。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要求,按照县委批转的《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制订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拟提请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二)拟提请6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三)拟提请8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工作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四)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五)拟提请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六)拟提请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工委负责。

(七)拟提请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有关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及关于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分别由办公室、相关工委、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一)拟提请6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二)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2019年县财政决算,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四)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五)拟提请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决定重大事项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适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提交的各项议案,依法审慎决定重大事项。

四、主任会议讨论事项

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开展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监察与司法工委负责

五、开展代表集中视察

拟于12月份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代表联络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和相关工委配合。

六、执法检查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做好“一府两院”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依法受理法人组织及公民提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完整、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机构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审查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的联系沟通,必要时主动介入,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与尊严。

八、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

拟安排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对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监督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或临时增加监督议题。对列入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议题,各责任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省监督条例要求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2.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主任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3.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初步安排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时间

议 题 或 内 容

3

1. 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4月

2.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5月

3. 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

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

6月

4.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贯彻省人大

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

8月

6. 审查和批准2019年县财政决算

7. 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工作报告

10月

1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报告

12月

1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有关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情况报告

1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注:1.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会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

议拟定;

2.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召开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主任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时间

议       题

3

1. 讨论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2. 审定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3.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4

4. 审定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工作方案

5.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5

6. 审定“代表素质能力双提升年”活动方案

7.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6月

8.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7月

9. 审定预算工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研方案

10.审定财经工委关于电子商务工作调研方案

8月

11.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9月

12.审定县人大代表分类型培训方案

13.审定农工委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研方案

14.审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域旅游工作调研方案

10月

15.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开展情况报告

16.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11月

17.听取办公室关于“代表素质能力双提升年”活动情况汇报

18.审定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12月

19.听取各工委、办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20.听取各工委、办关于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建议的报告

21.听取相关工委关于2020年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告

22.听取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报告

23.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附件3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初步安排

时间

内   容

承办机构

3

1. 起草《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办公室

2. 起草《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4

3. 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调研

相关工委

5月

4. 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查

代表联络办公室、相关工委

6月

5. 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调研

预算工委

7月

6.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

预算工委

7. 2019年县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研

预算工委

8. 202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调研

财经工委

9 .电子商务工作调研

财经工委

8月

10.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督查

办公室、相关工委

9月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调研

农工委

12.全域旅游工作调研

教科文卫工委

10月

13.县人大代表分类型培训

代表联络办公室

14.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调研

监察与司法工委

11月

15.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调研

预算工委

16.召开法情、检情通报会

办公室

17.分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

办公室

12月

18.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

代表联络办公室、相关工委

19.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调研

办公室、相关工委

20.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号议案”办理工作

代表联络办公室、办公室

21.召开政情通报会

办公室

22.“12.4”宪法日活动

内司工委

23.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调研

相关工委

24.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调研

预算工委

注:1.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或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2.政情通报会召开具体时间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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