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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法官进行履职评议

512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审判员进行了履职评议,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官首次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泽忠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法院院长张俊良及党组成员、专委出席会议。

潘泽忠在会上做动员讲话指出,对法官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对任免人员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大对法院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环节,是人大常委会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司法监督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他要求,接受评议人员一要端正认识,正确理解,坚持从工作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二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三要端正作风,客观公正,既要讲工作,也要讲生活品行,将履职评议作为查摆问题,提升工作的机会。

张俊良首先感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这次评议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有力促进,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工作、提升形象的良好契机。新的一年,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创造新的亮点,做到在市里有位次,在省里有影响。同时,他要求全体法官以此次履职评议为契机,查找和改进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提高履职履责的能力,强化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让经办的每一个司法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会上,法院四名审判员逐一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口头述职,其余同志进行了书面述职,并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认真接受了评议。(李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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