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太湖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8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汪大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太湖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会议对2017年度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太湖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太湖县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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