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鉴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原县委副书记张时民、原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敏丽、原人武部政委陆恒力、原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昌奎调离本县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因工作需要,2018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决定:天华镇第五选区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一名;县人武部根据解放军选举办法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一名。代表候选人由县委提名下派。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8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