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太湖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9年1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太湖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会议同意批准县政府提出的经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307932万元作为我县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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