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太湖县2020年中央财政直达基层资金安排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82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汪大普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中央财政直达基层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太湖县2020年因特殊事项调整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政府支出预算调整方案同意中央财政直达基层资金的安排意见。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4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