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琳同志辞去太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12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琳同志的辞职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2112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同志辞去太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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