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暨县人大机关总支第二支部集体学习扩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党组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周家传从我国修改宪法的程序、历史和本次宪法修正的内容等方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修正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此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其中对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都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监督上,不断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在代表工作上,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培训,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人事任免上,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