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表决通过




 6月26日,安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指出,《条例》表决通过是安庆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安庆建设进程中又一重要成果,也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体现。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请批准工作及条例生效前的宣传准备工作,为条例正式颁布和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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