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潘启明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9月26日至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启明带队,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参加,深入山区部分乡镇、县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9月26日至27日,执法检查组赴百里镇、北中镇、弥陀镇,先后到百安建筑新材料公司、百里二桥建设工地、善琼箱包厂、叶榜村响水崖,北中梦盈矿业有限公司、安乐河北中段河道治理工地、三村村东升组,弥陀镇初级中学、宏昌燃气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弥陀分院建设工地、弥陀消防分队等,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沟通交流,从企业安全生产、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农村公路安防建设及校园安全等方面了解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
9月2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湖滨实验幼儿园、实验中学、太湖中学,对幼儿园校车安全、中学实验室、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校园安全管理及学生防溺水工作等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在相关乡镇、部门召开汇报会4场,了解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举措,分析探讨对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48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