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4月27日,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副主任施爱枝、张超宜、王彬出席会议,潘启明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林,县政府副县长朋腾,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忠新,县法院院长陈浩,县检察院检察长檀格松,县监委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对2名县政府副县长、7名县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和1名县法院副院长、1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审委(检委)专职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了重点评议。会上,13名重点评议对象分别作履职情况报告,其他评议对象向大会作书面履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逐一对各重点评议对象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开展了履职评议测评。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对口联系,积极支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深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大全民普法,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上下功夫,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精准发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调研成果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县2022年政府债务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太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通过了《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
       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市、县人大代表,相关工委聘任委员受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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