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孙晓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文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1年1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孙晓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文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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