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家炎太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松楼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贺小艳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21年3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家炎太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松楼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贺小艳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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