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润球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甘海鹏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余显华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喻家水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3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润球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甘海鹏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余显华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喻家水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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