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同志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2年4月1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吴立琼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仁强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宋卫兵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 免去: 刘应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仁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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