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10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要强化审计体系建设。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应有作用。要根据内部审计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要充分发挥内审协会作用,支持内审协会依法开展活动。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执业规范和质量监管的综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加快优胜劣汰,促进审计中介行业整合提升。

    二、要切实提高审计质效。审计部门要突出质效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关注全县中心工作,全力聚焦脱贫攻坚、奖补资金等社会关注热点。要熟练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做忠诚的经济卫士。要跳出审计惯性思维,坚持高站位、宽视野,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内审工作水平。要实现信息共享,将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基础数据以及财政相关信息纳入审计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要科学运用审计成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审计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一些共性问题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发生;对一些个性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管理,强化整改落实;对涉及县域经济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政策咨询,推进科学决策。

    四、要规范购买服务行为。要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审计的管理办法,按照公开择优、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协审机构资源库,按照资格准入、分类管理原则建立专业人才库,促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建设。要将审计购买服务经费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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