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4月24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整改当前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可通过宣传画册、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重点宣传低保申请条件、审批流程、补助标准、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让群众真正知晓低保政策,主动监督低保工作,真正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好逸恶劳可耻,勤劳致富光荣”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正气,克服依赖思想,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

    二、进一步健全低保工作相关制度。一是尽快出台切合我县实际、操作性强的低保工作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并抓好执行工作,严禁分村分组分配低保指标行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着力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等相关信息核实难的问题,严把低保政策享受入口关。加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专项核查,畅通低保对象进出渠道。三是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及时为特殊困难人群提供有效服务,逐步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村(居)两级低保工作职责,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低保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特别对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资金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保障水平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民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乡镇民政所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据实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为低保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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