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关于2014年度部门预算审查报告的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5月25日至6月5日,财经预算工委组织审查组对县检察院、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种植业管理局、殡葬管理所五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听取了财经预算工委主任朱贵如所作的《关于对县检察院等五单位2014年度部门预算审查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就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部门预算审查意见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办法,妥善解决;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

    二、关于部门预算的几个具体问题

    1、进一步加大新预算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建立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常态机制,切实提高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

    2财经预算工委要做好审查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审查报告中,要报告上一年度部门预算审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3、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妥善处理超编和缺编问题。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使用范围和总量,规范编外用工行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合法权益。

    4、探索对特种岗位、特殊行业加班补助等项目的申报核批制度和部门预算执行后期调整审批办法。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于2个月内将落实办理结果书面报送人大常委会。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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