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荒山造林工作开展情况视察报告


    9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荒山造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代表们分为两组,分别视察了弥陀镇真君村西冲,刘畈乡九田村公路沿线、洪河村乌啼山,天华镇黄苗村朱家老屋和牛镇镇龙湾村花屋,汤泉乡仕畈村黄栗树坳,寺前镇林冲村道场腰、双凤尖,晋熙镇天台村窖山等地点荒山造林和存量芭茅山情况,认真听取了各点的情况介绍。座谈会上,县政府报告了我县荒山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代表们既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效,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推进消灭芭茅山、绿化太湖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荒山造林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荒山造林成效显现。县政府深入贯彻“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先后出台《关于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推进生态强县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太湖县消灭芭茅山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引导荒山造林工作有效推进。与此同时,不断争取上级造林项目及资金支持,逐年加大荒山造林资金补助力度,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灭荒山的热情。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芭茅山造林33250.4亩,占市下达造林任务的83%;完成芭茅除治面积54440.4亩,占县下达任务的90%;绿化荒山超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3.49%。

    林业产业初具规模。细化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两委”及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吸引有实力、有能力、有魄力的造林大户,围绕毛竹、油茶、茶叶等大力发展造林绿化、林下经济及林产品加工,成功引进浙江菜篮子集团等一批投资造林客商,带动和培植本地造林主体131个,发展各类新型林业经济主体272个;发展林下经济6.43万亩,总产值达5100余万元;油茶发展成果得到巩固,花卉苗木、猕猴桃等水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防火机制逐步完善。严格落实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山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防火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增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投资200余万元在防火重点区域安装野外高清视频监控,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所有野外用火必须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并配有专业应急防火队伍;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问责暂行办法》,对森林防火履职不到位、火灾预防和扑救不力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各项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有效降低了森林火灾发生概率,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存在的问题

    消灭芭茅山任务艰巨。我县现有以火烧迹地为主的芭茅山面积达17万亩,目前仅完成31.7%,剩余任务重,完成压力大。小面积芭茅山大多地势偏远,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很难吸引客商和本地能人开发。

    流转制度规范不一。部分群众的芭茅山不流转又长期闲置,甚至阻挠开发,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管护难度大,造林成本增加。部分林业经营主体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签约主体不明、合同条款不完备、超出法律规定的流转范围实行流转和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不规范流转现象,林权流转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和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

    后期管护有待提升。存在“造林热情有余,后续管理不足”的现象,后续管护人员、管理制度、管护责任未落实到位,林道、水利等配套设施欠缺,少数造林户盲目跟风,未能适地适树、科学造林,造成林木生长缓慢,部分项目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林长制推进不快。乡镇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区域分布不均、技术力量不强、年龄结构老化等现象严重,对植树造林和抚育技术指导不够。

    资金持续投入不足。虽然县政府不断加大对造林工作的投入,不断调整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政策,但由于林业产业前期投入大、生长周期长、见效慢,普通农户参与造林的积极性不高,造林主体后续投入资金缺口普遍较大。社会资本参与荒山造林投入不足,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绿色信贷产品缺乏,影响了造林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乡镇防火经费缺口大。

    村组主导作用不显著。村组在依托山场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吸引客商和鼓励本地能人开发上发挥作用不明显,少数村对消灭荒山和造林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推诿、拖延、被动应付心理;对客商到本地开发山场关注度不高,很少主动帮忙解决山场流转、项目申报等实际问题;对护林员、防火员管理不到位,致使毁林现象时有发生。

    森林防火刻不容缓。我县部分群众对火患仍然重视不够,防火意识、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过失行为酿成森林火灾的严重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特别是春节、清明节期间,由于烧香烧钱纸等旧俗陋习,极易造成森林火灾频发,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森林执法存在执法难、取证难、执法不力等问题,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不够。

    三、意见建议

    生态优先,创新防火举措。充分认识到生态立县靠林业、美丽太湖看林业、全域旅游抓林业的重要性。县政府要宣教并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在全县上下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荒山造林就是抓环境、抓发展、抓民生的理念,切实增强全民绿色环保意识,自觉保护林业资源。不断巩固森林防火良好态势,积极探索森林防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支持造林大户建设防火道、林道,充分发挥生物防火带作用;继续加强火源管控和防火责任网格化建设,推进防火预警科技创新。

    加强管护,巩固造林成果。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大力推进林长制;坚持数量与质量、栽植与管理并重,做到植树造林与抚育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充实林业执法力量。严格控制木材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取缔非法木材收购和销售点,坚决打击毁坏林地行为,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林业项目资金奖补办法,对后期管护要出台配套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紧围绕种苗、栽植、管护“三个环节”,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强化服务,培育新型主体。大力引进龙头企业、造林大户进行规模化种植,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模式,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林地,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土地流转规范性文件,对全县林地流转进行统一指导;充分调动村级在龙头企业、造林大户的引进、帮扶、协调、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性,探索完善由村集体统一对零散芭茅山治理改造模式。

    加大投入,探索多元模式。建立龙头企业、造林大户备案管理机制,对进展快、真投入、重管护、成效好的造林主体优先予以扶持,对套取国家政策资金的行为坚决查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适时设立造林绿化公益基金,引导社会投资,发动群众自筹,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经济、林下经济的金融支持和金融创新;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荒山造林支持力度,如移民后扶资金应有计划适当安排支持林业项目,鼓励造林主体进一步加大前期建设和后期管护投入。

    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推进。造林发展规划要正确处理好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根据土地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林下经济种类,同时相对平衡不同树种造林补助标准,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科学安排,促进经济林、生态林的均衡协调发展;倡导人工除草,检测评估大量使用除草剂对生态环境特别是对下游水源地影响,研究制定对应措施;要把造林绿化与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发展和城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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