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太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太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强化认识,认真做好专项规划宣传和完善工作。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认识理解“十二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以此次中期评估为契机,认真宣传和强化规划工作,切实发挥规划对具体工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应及时对专项规划进行审核批复,形成指导性文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提供依据、奠定基础。

    二、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一要通过专项规划的宣传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梳理分解目标任务、逐项细化落实措施,强化联动协作机制,为规划实施创造条件、营造氛围;二要对这次中期评估中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完成难度大的任务指标,加强协调和会商,认真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规划贯彻落实;三要加强定期督促、调度和考评,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推动落实;四要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保障工作,妥善解决规划编制、评估以及项目申报、实施工作中经费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专业人才队伍,为规划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三、注重总结,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十二五”规划实施末期,要注重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认真分析、深入挖掘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超前谋划部署“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宏观政策走向,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体系功能清晰、衔接协调富有战略性、前瞻性、客观性和实践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指明方向。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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