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律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018年4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律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县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积极作用的认识,为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与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关系,积极配合律师执业,不得阻挠和设置障碍,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建立律师承办法援案件积分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补贴的标准,使补贴与律师承担相应法律服务的成本相适应,提高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律工作者、公职律师违规承办有偿法律服务现象,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整体素质。

    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律师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律师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的行业监督和公众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意识,注重人才培养,注重团队精神,注重专业分工,注重内部管理,注重业务能力的提升和服务范围的拓展,逐步形成办案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管理规范化、分配合理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我县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加大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力度,将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设立律师继续教育和青年律师培训专项经费。县政府要加大服务和支持力度,帮助我县律师事务所解决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化办公设备、无积累、无品牌等难题。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律师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律师的政治站位。坚持从学习教育、建章立制、严格监管、规范执业等环节入手,不断健全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和指导。优化行政监管方式,完善考核考评内容,健全律师执业质量考核机制和执业惩戒机制,探索多元化考核督评机制,逐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任和考评制度,促使各部门公平公正聘任法律顾问,避免“不顾不问、顾而不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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