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关于公诉工作的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检察院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司法改革新要求,在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主动作为,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就今后公诉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二、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要大力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优化机构人员配置,为公诉工作调配、充实人员,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要定期开展公诉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公诉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要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专家型、专门型的“品牌”公诉人才。

    三、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水平

    要主动投身县域中心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体现新作为;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要求,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模式,保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提升检察机关对外形象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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