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和《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 2018年6月28日,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财源建设,深化财税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指标41275.41万元,占支出总数的8.81%,绝大部分为项目性指标。
2.社保专项定存资金未采取竞争性存款方式,截至2018年底定期存款余额1850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规范。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67万元,实际支出总数为2243.04万元,超预算数176.04万元,超8.5%。
4.未在规定时限内清理收回财政借款7157.04万元。
(二)延伸和专项审计方面
1.延伸审计发现,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谨,存在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问题。
2.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2018年,我县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34904万元,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4605万元。截至2018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264571万元,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30793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低于限额43361万元。除政府债务外,审计发现,还有部分由于政府提供担保等方式形成的隐性债务以及PPP项目支出责任。
3.“互联网+政务服务”审计情况。截至2018年底,我县权力清单上23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的只有34项,仅占比14.72%,远低于县级入驻率70%的要求,入驻政务大厅比率低。
三、审计建议
一要硬化预算约束,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各预算单位要提高对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认识。二要深化财政改革,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三要强化债务管控,切实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风险责任机制、偿债机制,设立政府债务偿还基金,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地方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