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8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 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1、审查和批准2014年县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5、其他事项。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请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一、二、三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农委、林业局、编办、水产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委员在审议第四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邀请新仓镇、汤泉乡、大石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朱立新、吴武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5份,并附拷贝或发送至县人大常委会邮箱:thh8834@vip.163.com,于8月20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人大常委会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抄送:县委、政府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物价局、种植业管理局、太湖中学、中医院、中腾实业有限公司、徐桥镇居委会、新仓镇幼儿园,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国土局、农委、林业局、编办、水产局, 新仓镇、汤泉乡、大石乡人大,县人大代表朱立新、吴武林,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委员,县电视台、通讯社。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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