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9月4日上午8:30 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1、审议人事任免案;

    2、审查和批准2012年县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请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一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县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二、三、四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县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五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邀请北中镇、大石乡、江塘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潘先祺、范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5份,并附拷贝或发送至县人大常委会邮箱:thh8834@vip.163.com,于8月28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县电视台、信息社、人大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5日

抄送:县委、政府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总工会、妇联,物价局、种植业管理局、太湖中学、中医院、中腾实业有限公司、县五千年文化公司、徐桥镇居委会、新仓镇幼儿园,县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文广新局、审计局、环保局、旅游局,北中镇、大石乡、江塘乡人大,县人大代表潘先祺、范霞,县电视台、信息社。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程安排表

时间

地点

议  程

列席单位

列席人员

9

4

8:30

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1、审议人事任免案;

2、审查和批准2012年县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一项议题时列席会议;县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二、三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中镇、大石乡、江塘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潘先祺、范霞。  

        

9

4

3:00

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四项议题时列席会议;县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五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仁强 )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6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