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大、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调研组,于5月中旬开展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人员
    成立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委主任和县人大代表若干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砂石管理总站负责人参与调研。
    调研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殷翠屏    朱先斌    徐开生   柴旺喜  刘应华    赵国余 
    第二组:吴义恒    分管县长  方向东   张建华  陈克义    章裕贵
    县人大代表就近参与走访、座谈。
    二、受调研单位
    砂石管理总站及晋熙镇、新仓镇、江塘乡、牛镇镇、百里镇、弥陀镇 
    三、调研时间安排 
    1、5月10日下午3时,在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汇报会,学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听取县政府关于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汇报。请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砂石管理总站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座谈。
    2、5月11日至13日,分组进行调研。第一组到牛镇镇、百里镇、弥陀镇调研,请所在地的县人大代表1--2人就近参与走访、座谈。第二组到晋熙镇、新仓镇、江塘乡调研,并于13日下午2时30分在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请晋熙镇、新仓镇、江塘乡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及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水利站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3、调研结束后,召开碰头会,汇总调研情况,形成向县政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调研方法
    通过听汇报、座谈、走访、视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县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情况。
    五、调研内容
    1、矿产资源法、水法、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2、河道采砂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
    3、黄砂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包括可开采黄砂资源的储量和分布,黄砂开采点的数量,已开采的黄砂数量、价格和销售等情况。
    4、黄砂资源管理情况,包括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队伍建设等情况。
    5、黄砂开采区自然生态保护、水利设施维护建设和农田灌溉等情况
    6、黄砂资源税费征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7、山区黄砂资源如何统一开发利用管理。
    8、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和改进黄砂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发: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砂石管理总站,
晋熙镇、新仓镇、江塘乡、牛镇镇、百里镇、弥陀镇人大、政府,县信息社、电视台。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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