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 任: 章 松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副主任:叶方和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副主任:殷翠屏 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吴义恒 分管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戴龙友 分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和民宗侨外工作; 副主任:王旺来 分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施爱枝 协助吴义恒同志分管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2月29日 |
(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