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要闻

我县发出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8月30日,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并发出首批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安庆市县域发出的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我的不动产权证是001号。”来自晋熙镇人民东路龙城庄园居民的刘润琴拿到全县首个不动产权证书后,高兴地说,她从媒体上了解到太湖县将统一实施不动产权登记,只要交一份资料就可以办证,而且去银行贷款也只需带一个证,给群众带来更多的便利。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方便群众和企业、降低办证成本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不动产权证书》由全国统一监制,不再存有地域差异,与以往的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动产单元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可以锁定不动产的宗地信息。同时市民原来持有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仍长期具备法律效力,旧证实行“不变不换”原则。
    8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8月30日起在该县行政区域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通知指出,太湖县国土资源局为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负责本县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其所属的太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承担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地点设在太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据悉,太湖县在安庆市是首个完成改革,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县域。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5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