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湖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生所作的《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同意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太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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