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通过)
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生所作的《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同意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主责主业、突出服务中心大局、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湖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